
發展遲緩證明到期後,會需要重新鑑定評估,故遲緩標籤並非永久存在。
📌【前言】遲緩兒是什麼?
兒童發展遲緩(Developmental Delay, DD)是指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在某些或多個發展領域(如認知、語言、運動、社交和情感等)達不到同齡兒童的發展標準。兒童發展遲緩可能是暫時的,但也可能是持續的,並且可能影響兒童的整體發展和生活質量。多數的孩子在經過「早期介入」的治療以後,發展遲緩的狀況會有所改善。
📌家中有疑似遲緩兒該通報嗎?
當家長知道孩子疑似「發展遲緩」,心中一定會很恐慌,會有許多疑惑:
發展遲緩疑惑-1 | 發展遲緩是什麼? |
發展遲緩疑惑-2 | 通報是什麼意思? |
發展遲緩疑惑-3 | 通報後會怎麼樣嗎? |
發展遲緩疑惑-4 | 遲緩兒的診斷? |
發展遲緩疑惑-5 | 遲緩兒的復健? |
發展遲緩疑惑-6 | 遲緩兒的補助? |
發展遲緩疑惑-7 | 遲緩兒會遺傳嗎? |
發展遲緩疑惑-8 | 怎麼知道孩子有發展遲緩? |
發展遲緩疑惑-9 | 我的孩子會被貼上遲緩兒標籤嗎?遲緩兒的標籤撕得掉嗎? |
發展遲緩疑惑-10 | 對他未來求學和找工作會有影響嗎? |
發展遲緩疑惑-11 | 遲緩兒會好嗎?現在追還來得及嗎? |
發展遲緩疑惑-12 | 遲緩兒的智力會受到影響嗎? |
家長投入愈多愈好,「切勿拖延」、「不要逃避」。
▲發現遲緩必須通報,這是在救孩子。
▲孩子大腦快速成長期是學齡6歲前。
▲發展遲緩證明到期會重新鑑定評估,標籤並非永久存在。
遲緩症狀原本只要花半年到一年調整就會有明顯改進,但錯過黃金療育期就要花好幾年甚至更久的時間。所以一旦孩子出現遲緩症狀或是異常行為,就要趕緊行動,趁學齡前大腦可塑性大的時候接受專業評估及訓練,這樣對孩子或對整個家庭都有益處。家長辛苦幾年,換來孩子一生幸福!
📌【兒童發展檢測】如何發現遲緩兒?
美國CDC》兒童發展里程碑
美國CDC兒童里程碑中的描述為「75%的同齡孩子都具備的能力」。
雖然美國CDC發展里程碑(CDC’s Developmental Milestones)不是台灣衛服部的兒童發展檢核表,但是裡面的內容是醫師會參考的診斷重點資料。建議家長可以從遊戲和生活中觀察兒童的社交、語言、認知、運動。
CDC發展里程碑-重點1 | 社交/情感 |
CDC發展里程碑-重點2 | 語言/溝通 |
CDC發展里程碑-重點3 | 認知 |
CDC發展里程碑-重點4 | 運動/身體發育 |
參考資料:
台灣衛生局福利部》兒童發展檢核資源及教具下載
兒童發展篩檢Child Development Screening
- 113年7月1日起,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
- 四大面向 發展篩檢: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社會發展
- 如經醫師篩檢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問題,請家長協助配合轉介,儘早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 或評估醫院進一步診斷,以早期發現,掌握黃金療育期。
- 請記得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
📌台灣兒童發展遲緩通報流程SOP
STE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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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或是老師或是醫生發現兒童表現異常。
STEP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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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或是老師或是醫院通報轉介中心建檔管理,並進行開案評估。
STE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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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中心進行家庭需求評估、確認家庭的社區資源。
STEP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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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醫療單位評估確診 並且進行個案分級。
STEP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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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中心與家長共同討論擬定服務計畫。
STEP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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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機關應主動協助2 歲以上治療與復健。
STEP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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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中心於服務計畫目標完成或執行6 個月後,進行成效評量。
STEP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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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中心評估個案是否回到Step6治療與復健,若達標則結案。
發展遲緩早療-Step1 | 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遲緩兒 |
發展遲緩早療-Step2 | 通報轉介中心 |
發展遲緩早療-Step3 | 個案管理中心進行家庭需求評估 |
發展遲緩早療-Step4 | 轉介醫療單位評估確診 / 個案分級 |
發展遲緩早療-Step5 | 個案管理中心擬定與執行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
發展遲緩早療-Step6 | 提供融合或特殊教育支持服務 提供療育服務 提供家庭支持服務 提供兒童及其家庭早期療育以外所需服務及措施 |
發展遲緩早療-Step7 | 個案管理中心服務成效評估 |
發展遲緩早療-Step8 | 結案評估 |
發展遲緩早療-Step9 | 結案 |
Step1》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
- 醫療、教育及社會福利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2 條規定,屬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法定通報單位。
- 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加強法定通報單位及其他照顧未滿6 歲兒童者的兒童發展認知,並協助兒童進行發展篩檢。
疑似遲緩兒通報單位-1 | 醫療機構 |
疑似遲緩兒通報單位-2 | 教育機構 |
疑似遲緩兒通報單位-3 | 社會福利機構 |
疑似遲緩兒通報單位-4 | 其他照顧未滿6歲兒童者 |
Step2》通報轉介中心受理通報
法定通報單位及其他照顧未滿6 歲兒童者,發現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兒童時,應向各縣市通報轉介中心進行通報(或運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網線上通報)。通報轉介中心將接獲資料建檔管理,並進行開案評估。
- 開案指標:
- 經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篩檢或持有疑似發展遲緩篩檢證明之疑似發展遲緩者。
- 經評估鑑定持有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 通報中心應從通報資料初篩通報個案風險因子,研判優先訪視關懷對象並即時轉介個案管理中心受案。
- 針對不開案個案,另視兒童及其家庭需要轉介相關單位提供服務。
- 填具「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回復表」回復通報單位。
Step3》個案管理中心進行家庭需求評估
- 個案管理中心受理轉介後,進行家庭需求評估,包括蒐集與兒童及家庭有關資訊(例如家庭概況及成員、家庭優勢評估、兒童能力現況、家庭需求清單)、了解家庭主要關心與需優先因應事項,以及確認家庭的社區資源。
- 通報轉介中心將開案個案轉介個案管理中心,並將所蒐集的兒童及家庭相關資料,提供個案管理中心參考。
Step4》轉介醫療單位評估確診 / 個案分級
-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轉介醫療單位評估確診
衛生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1 條規定建立6 歲以下兒童發展評估機制。
兒童發展評估重點-1 | 由門診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及協助評估後續轉介、療育服務項目需求。 |
兒童發展評估重點-2 | 聯合評估中心以兒童評估日起45 個工作天內完成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為原則。 |
- 個案管理中心個案分級
個案管理中心依家庭需求評估結果進行個案分級。另知悉個案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4 條規定之未獲適當照顧之虞時,應依法通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
Step5》個案管理中心擬定與執行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個案管理中心與家長共同討論擬定服務計畫,協助家庭為兒童連結所需資源,並持續追蹤其接受服務情形。另視需要規劃辦理早期療育支持團體及社區工作等家庭支持服務方案。
Step6》治療與復健
- 教育主管機關應主動協助2 歲以上欲轉銜進入幼兒園或國民小學之發展遲緩兒童接受特殊教育鑑定安置。
- 個案管理中心針對轉銜進入教育體系之發展遲緩兒童,以持續追蹤6 個月為原則。
- 2 歲以上兒童轉銜進入幼兒園或國民小學:提供融合或特殊教育支持服務
- 連結醫療院所:提供兒童醫療療育服務
- 連結早期療育機構、社區療育或到宅服務方案:提供兒童療育及家庭支持服務
- 視兒童及其家庭需要轉介其他適當單位:提供兒童及其家庭早期療育以外所需服務及措施
Step7》個案管理中心成效評估
個案管理中心應於服務計畫目標完成或執行6 個月後,進行成效評量(例如服務目標達成情形、服務策略執行狀況),適當調整服務介入內容。
Step8》結案評估
透過下列結案指標評估個案是否回到Step6治療與復健。
結案評估-指標1 | 經評估(篩檢)工具或醫院評估已無發展遲緩現象者。 |
結案評估-指標2 | 服務計畫執行後,個案及其家庭之需求已滿足,且所連結資源穩定使用半年以上。 |
結案評估-指標3 | 家庭功能穩定且家庭具主動連結資源及教養能力者。 |
結案評估-指標4 | 搬遷至外縣市:需在結案摘要註明搬遷縣市、新電話住址,並確認該縣市已接案續處。 搬遷至國外者:逕行結案。 |
結案評估-指標5 | 屆齡進入國民小學者。 |
結案評估-指標6 | 半年內嘗試多元聯繫方式達三次以上之拒絕接受服務者。 |
結案評估-指標7 | 失聯(經查找逾半年未果始能結案)。 |
結案評估-指標8 | 死亡。 |
結案評估-指標9 | 其他 |
Step9》結案
透過系統將個案轉回通報中心結案
📌【總結】不要太樂觀但也不要太悲觀
剛開始,我很排斥用「遲緩兒」形容孩子,第一次聽到別人這樣稱呼我兒子,那種感覺很難以言喻;由他人通報社會局的壓力讓我產生愧疚和懷疑:「我是不是一個不盡責的媽媽?」。
但是大人的情緒會影響孩子,如果孩子感受到家長的負面情緒或行為,那他就會覺得「我好像有問題」,這樣對整個家庭的發展很不利。「遲緩兒」只是一個英譯,我只要孩子變好,這些稱呼並不重要。
面對自閉症症狀及遲緩兒,不要太樂觀但也不要太悲觀,但家長一定要積極,因為學齡前是兒童早療黃金期,累一點對孩子的人生會很不一樣。我們不用去擔心別人怎麼說,我們只要認為現在做的事情方向正確,對孩子是好的那就去做。
【參考資料】